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乐红镇卫生院业务用房、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乐红镇卫生院业务用房、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
地点:鲁甸县乐红镇官寨村未家老包社
建设单位:鲁甸县卫生健康局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规模:30张病床
建设内容:乐红镇卫生院现有综合楼、门诊楼、医技楼各1栋,卫生院设有内科、外科、儿科、妇科、公共卫生科、儿童保健科、防疫科、以及B超室、检验室、化验室、手术室等,门诊量60人/天,全院设置床位30张(利旧18张,新增12张),全院共有医护人员23名,同时配套其他基础设施。年运行时间为365天。公示时间: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4日
联系人:高女士
联系电话:135297377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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