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小寨镇卫生院业务用房、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小寨镇卫生院业务用房、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
地点:鲁甸县小寨镇集镇
建设单位:鲁甸县卫生健康局
建设性质:新建
建设规模:32 张病床
建设内容:小寨镇卫生院业务用房、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685平方米,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870平方米,职工周转房建筑面积815平方米。项目建成后卫生院开设有门诊、住院部、内科、外科、儿科、中医科、针灸理疗科、妇产科、疾病控制科、妇女儿童保健、新农合等11个业务科室;辅助检查科室有:生化检验科、B超检查室、心电图等科室。小寨卫生院设置病床32张,全院共有医护人员25名,年运行时间为365天,门诊量为70人/天。
公示时间: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4日。
联系人:高女士
联系电话:135297377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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