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“水磨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”自主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水磨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
建设地点:鲁甸县水磨镇铁厂村集镇
建设单位:鲁甸县卫生健康局
建设性质:迁建
建设规模:50张病床,其中包含40张住院病床,10张病情观察床位。
建设内容:水磨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职工周转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876.51m2,其中综合楼2023.71m2,中医馆942.8m2,职工周转房910m2。项目建成后卫生院开设有门诊、住院部、内科、外科、儿科、中医科、针灸理疗科、妇产科、疾病控制科、妇女儿童保健、新农合等11个业务科室;辅助检查科室有:生化检验科、B超检查室、放射DR室、心电图等科室。卫生院设置病床50张(含10张病情观察床位),全院共有医护人员39名,年运行时间为365天,门诊量为70人/天。
公示时间: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4日
联系人:何 淋
联系电话:158875766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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